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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报警解决纠纷,竟然酒驾来带路
2022年7月,干完活回到家的李某某一个人喝起了酒,后因购物需要,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前往村里的小卖部。期间,与小卖部老板发生口角,一气之下,李某某选择报警处理。
“你好,我们已经在附近了,请问你的具体位置在哪呢?”“稍等,我现在就来接你们。”很快,民警来到附近,但找不到李某某具体所在地,李某某便主动开车为民警带路,完全忽视了自己喝酒的情况。
到达小卖部后,民警看到下车的李某某,发现他说话时有酒气,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,后经检测,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0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早在2019年8月,李某某已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。
检察官说法
酒驾、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,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“司机一滴酒,亲人两行泪”的惨痛教训,坚决做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。
供稿:第一检察部